新疆喀什报告 138例新冠无症状感染者, 为认真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常态化防控策略,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对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新疆喀什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健康管理。10月10日(含10日)以来,新疆来泉返泉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喀什地区来泉返泉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新疆其它地区来泉返泉人员未持有抵达我市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核酸检测,广大市民如有需要请拨打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附后)。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泉返泉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三、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新疆返泉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四、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泉州市、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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