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内容不含员工跳槽 所谓“雇员忠诚险”,是以被保险人(一般指企业)的雇员在受雇期间,因欺诈、贪污、挪用款项、伪造账目等不忠诚行为,导致被保险人直接经济损失为保障内容的一款险种。 部分保险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现在关于此险的咨询量虽然比年前高了15%,但诸多企业都很关心的“员工跳槽”保不保的问题,业界和保险公司的说法却不尽统一。 有学者认为,“跳槽”属于员工对企业的不忠行为。而险企认为,员工跳槽只是个人志向的转移,不算不忠,故而“即便企业买了‘雇员忠诚险’,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此险虽然由来已久,但其属于舶来品,保险责任范围非常笼统,风险衡量难度也很大,这正是保险公司不愿广泛出售此险的原因之一。 忠诚险九成卖给了外国人 如上文所言,“雇员忠诚险”在我国于1988年就已推出,“只是长期以来,投保此险的企业很少,这显然违背了‘大数法则’这一保险公司收益基要,所以销售此险时各险企都会很慎重。”平安保险一位不愿具名的管理人员说。 另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雇员忠诚险”的保险收入仅能占所有保单收入的1%左右,其中,外资企业占投保顾客的90%。这也正是此险在中国存活下来的唯一理由。 据了解,在欧美几乎每家公司都会为自己关键职位的人员投保,以确保公司不会因员工背叛而导致灾难。虽然这个在发达国家广泛使用的人事风险避险工具,如今也被越来越多国内企业所注意,但其初衷却都是为了首先减少优秀人才流失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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