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渔业互保工作的要求,厦门市办事处将做好渔船保险业务作为促进全市现代渔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克服不利因素,不断创新方法,在圆满完成承保任务的同时,渔船保险理赔首次实现“零赔付”,进一步减少了渔船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伤亡事件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特区渔业保险工作实现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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