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是保险业的一个术语,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事件)的发生。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承保了投保人的风险,故保险承保的风险事故发生称为出险。 出险后,被保险人负有及时施救以减少损失和保护现场原状的责任, 以避免损失扩大和便于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否则,将给索赔带来困难。 需要指出的是:出险报案并不等同于索赔,因为索赔还需要填写《保险给付申请书》,并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 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巨额寿险理赔案引出保险业忠告
市民投保后应尽快告知亲人 投保人交保费后,不到10小时就意外遇刺身亡,由于未及时告知亲人自己已经投保,高达300万元的赔付险些付之流水。近日广州发生的全国最大寿险理赔案引出武汉保险业对市民的忠告:投保后应尽快告知亲人。 据悉,那起寿险理赔案的投保人是在见义勇为斗歹徒时牺牲的。他的家人并不知道其生前购买了人寿保险,若非保险公司主动联系赔付事宜,一段时间后将因为时效问题而丧失索赔权利。 武汉保险业人士评述,很多市民尤其是老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忌讳谈论“意外”、“死亡”等不祥之事,不愿意告诉亲人自己买了保险。这样的投保人一旦意外身故或丧失记忆力,其指定受益人就可能因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而丧失应有权益。虽然发生大的灾难如空难、洪灾等,保险公司都会积极寻找当事人并主动理赔,但更多的事故都要靠当事人报案。 来源: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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