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5日讯(见习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吴小玉)如今,仍有很多泉州车主在小事故发生后,因担心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不愿先撤离现场。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获悉,当日零时至17时,泉州市区共发生46起车辆刮擦等小事故,车主均未迅速撤离。 今年10月,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会议,细化《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要求双方财产损失均在一万元以内的,应迅速撤离交通要道,移动到就近不妨碍交通要道的地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查勘。如有异议,可报警处理(本报10月13日曾作报道)。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截至17时,当日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63起,其中符合快速处理要求的有46起。然而,这46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未先撤离现场,而是选择了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 据110指挥中心民警介绍,在接到此类报警时,民警会先进行宣传,告知报警者可以快速处理,但一般很难起到明显的效果。许多车主仍是担心车子撤离时,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对此,丰泽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预防中队的黎副中队长称,如今的手机基本都有拍照功能,遇到此类小事故时,可用手机先拍照取证,然后迅速撤离。黎副中队长称,1万元以下的保险理赔较易办理,“若本应撤离而没有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民警将对事故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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